“《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实施以来,我市累计新增农村低保指导数11.4万余人,‘两不愁三保障’得到有效落实,为我市兜底保障扶贫打下了坚实基础。”7月1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若干意见》出台实施7年来,我市民政事业实现了振兴发展、跨越发展,兜底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更具活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不断加快,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加精细化专业化。
据介绍,《若干意见》实施7年来,我市积极争取民政部开展部委帮扶和对口支援兴国县工作。在民政部、省民政厅的特殊关爱和大力支持下,南康撤市设区、赣县撤县设区、农村低保扩面、“三院”项目建设、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扶贫等一大批民生民政事项得到快速落实,“救急难”综合试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康复辅具综合创新试点等一批重大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中央安排我市民政事业经费增长到2018年的19.4亿元,中央安排我市民政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经费累计10.15亿元。2013年至今,民政部累计下拨兴国县资金14.24亿元,打造了民政项目园、田庄上养老中心和埠头乡铭恩社区等“全省精品农村社区”、潋江镇南门社区等全国减灾示范社区。目前,全市有公办养老机构312家、民办养老机构56家,养老床位5.7万张,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有医养结合机构68家,床位19375张。全市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由2014年的3万多平方米增长到目前的14万多平方米,成功创建国家和省级农村示范社区27个,省级绿色示范社区64个。全市社会组织总量从2013年的3215个增加到目前的4397个,增长36.7%。截至去年底,全市持证社工351人,社工从业人员94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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