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民复字〔2021〕1号
“赖丽平”:
你于2004年2月26日持派出所出具的名为赖丽平的户籍证明与刘某某在于都县靖石乡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于2004靖字097号)。现申请人赖丽平不服于都县民政局作出的《关于确认冒用身份信息登记结(离)婚行为无效及删除的回复函》,向本单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单位依法已予受理。经审查,你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三款之规定,通知你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因你无有效联系地址、电话,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赣市民复字〔2021〕1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365bet体育投_28365-365_365bet娱乐场民政局
2021年4月23日
(联系人:赖亲亲,电话:0797-899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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